VOCs治理设施台账记录
VOCs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及异常情况记录信息、日常检修维护记录信息应予以保存,并符合HJ 944—2018第4条及所属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及核发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环境管理台账要求。
(一)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设施运行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设备运行时间、设备运行参数、耗材或药剂、危险废物、溶剂回收、能源消耗等方面内容,具体如表3-3所示。
表3-3 设施运行管理记录信息
除风量、出口温度、系统压降、进出口浓度、污染物排放量、治理效率等参数外,不同治理技术有特征运行参数见表3-4。
表3-4 主流治理技术特征运行参数
(二)非正常工况信息
非正常工况及异常情况记录应包括设备异常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事件原因、处理、维修、整改情况等方面内容,具体信息见表3-5。
表3-5 非正常工况及异常情况记录信息
(三)日常维护信息
日常检修维护记录包括维护时如更换失效的耗材(吸附材料、催化材料、填充材料等)、仪表(pH计、压力计等)校准、修复密封点的泄漏以及损坏部件、更换易耗件、更换润滑油、保养风机、阀门和仪表、清理设备和设施内的粘附物和存积物等信息的记录,还包括设备检验、评价及评估情况。